媒介事件的协商理论在体育赛事传播中的应用研究
2021-11-21张彤
当代体育科技 2021年20期
关键词:受众
张彤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 100084)
1 “媒介事件”的内涵与传播效果
《传播学概论》的作者韦尔伯·施拉姆在书中称媒介事件是有意安排的事件,即被制造出来供媒介进行报道的事件。“媒介事件”一词在传播学领域的研究中曾多次被提及,现代媒介事件被定义为:媒体为推动新闻本身,通过媒体本身或与外界合作而产生非常规事件,或通过参与客观存在的事件,对客观发生的事件进行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具有干扰性、垄断性的事件。
在体育赛事传播中,媒介事件与其他电视播出方式与样式之间的最明显的区别,从定义上来说,是媒介事件具有极强的非常规性。就好像节假日的到来会中断日常生活节奏、打破生活惯例,媒介事件向受众提供例外的事情去思考和见证乃至潜移默化地促使观众去完成。在最具特色的事件中,干扰往往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所有媒体、频道等都把日常计划好的内容或节目替换为重大事件,在张扬即将发生的事件的重要性方面,媒体承担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媒介事件实质上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新闻生成、报道和传播模式。由于媒介事件具有显著的和解性,聚焦的问题或事件呈现出集中式反映的特点,因此较易通过大众传播渠道进行大规模传播,特别在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新媒体平台裂变式的传播使得此类特殊事件将获得常规事件难以企及的传播效果,进而引发受众的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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