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识道德到专业伦理:生命伦理学理论进路的变迁*
2021-11-21陈化马永慧
中州学刊 2021年10期
关键词:理论
陈 化 马 永 慧
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研究领域,生命伦理学已经引起学界日益增多的关注。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建构其生命伦理学的框架体系,在众多的声音中,以汤姆·比彻姆(Tom Beauchamp)为代表的常识道德(common morality)①进路尤其值得关注。它秉承的共同理念为生命伦理学不外乎是常识道德在临床事务中的应用。而常识道德的基本主张是“存在原初的、先于理论的道德洞见,它们被一切正常的和慎重对待道德的人所共享”②。阿尔伯特·琼森(Albert Josen)等的《临床伦理学:临床生命伦理决策的实践路径》作为常识道德的实践版本,提出四主题临床决策框架:医疗指针、病人偏好、生命质量和决策语境。③鉴于常识道德在生命伦理学理论中扮演了起始点的作用,罗伯特·维奇(Robert Veatch)将其看作“是生命伦理学理论最令人兴奋和最重要的发展”④。然而,生命伦理学者罗萨蒙德·罗兹(Rosamond Rhodes)质疑常识道德对于生命伦理的阐释力,并以实践为基础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专业伦理进路。尽管双方承认享有部分共识,强调对方工作具有启发性,但是对于生命伦理的本质则存在根本分歧。本文在梳理生命伦理学的常识道德进路及其论证基础上,概括常识道德面临的挑战,尤其是罗兹对常识道德理论的诘难以及比彻姆的回应意见。笔者认为,应跳出二元对峙的思维窠臼,因为单一的理论进路不能完全回答生命伦理学的动态发展进程。常识道德为生命伦理学提供相对稳定的形式元素,而专业伦理则为生命伦理学提供具体的质料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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