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保险发展政策研究
2021-11-19徐梦月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24期
□文/徐梦月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天津)
[提要]农业保险作为管理农业风险的工具之一,是农业生产的稳定器和助推器,有效地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对于稳定农业发展、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保障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顺利实施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首先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推动,其次少不了地方的配合与统筹。本文列举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政策推动历程,总结天津市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相关政策及其实施效果,并结合当前天津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为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调整、丰富和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一、引言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其自身具有弱质性,受自然制约因素较多,而农业保险恰恰是保障农民农业收入、壮大农业产出、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工具之一。农业保险保障的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农业,保护的是我国的重要对象——农民,对于确保农业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起着必然作用。农业保险可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政府对特定农作物和养殖品种提供保费补贴,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支出,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承保九成以上都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它的政策性一方面体现在农业保险的非营利性,即开设农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农业保护而不是获得财政收入,相反国家还需要拨付一定的财政资金来扶持其发展;另一方面体现在农业保险对政府推动力的依赖性,即它的实施必须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推动,这也很好地印证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是“政府引导”,其次才是“市场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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