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虚拟偶像行业中声音侵权现象及其治理

2021-11-17蒙晓阳杜超凡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蒙晓阳,杜超凡

(西南政法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重庆 401120)

虚拟偶像产业的突飞猛进成为近年来网络视听发展的行业奇观,2020年甚至被业界称为“虚拟偶像大众化元年”。(1)爱奇艺全国创意策划中心:《爱奇艺: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载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网,http://www.199it.com/archives/1004591.html,2021年10月5日访问。据爱奇艺发布的《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2)爱奇艺全国创意策划中心:《爱奇艺: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载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网,http://www.199it.com/archives/1004591.html,2021年10月5日访问。统计,全国有3.9亿人正在关注虚拟偶像或在关注虚拟偶像的路上,其中“95后”用户群体规模接近2.5亿。商业资本在发觉虚拟偶像即将成为全新风口后,纷纷入局逐鹿。如今他们已不满足于产业发展初期的简单获利,而欲集全行业之力打造健康的行业生态,实现虚拟偶像产业持续稳健发展。行业的稳健发展不仅需要顺应行业规律,还需顺应法治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文称《民法典》)的正式施行恰为此提供了消除行业乱象、维护正当权益的难逢契机。

一、侵权环节:偶像生产、同人创作与经营领域拓展

虚拟偶像在当今中国仍属新鲜事物,人们对其定义争议较多。学术界主流观念认为“虚拟偶像是人工智能时代,在互联网等虚拟场景或现实场景中进行偶像活动的架空形象,包含了技术手段和运营模式两个方面表征:在技术手段上,利用计算机图形、语音合成等手段,制造能说会唱的虚拟存在;在运营模式上,仿造真实偶像进行演艺活动和开展形象运营”。……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