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视角下的自由职业者税收问题研究
2021-11-16戴建宏林元权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1年4期
刘 军,戴建宏,林元权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管理系,福建 厦门 361021;2.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6;3.福州九色鹿培训学校,福建 福州 350009)
随着平台经济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交通出行、知识技能、生活服务等领域出现了大量的共享平台,如滴滴、小红书、美团、抖音、哔哩哔哩等,这些共享平台推动了灵活就业、兼职就业、创业式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涌现出一批基于共享平台从业的自由职业群体,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代驾、平台主播(网红)、自媒体、设计师等。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不断扩大,自由职业者的税收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研究,对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及促进就业,有重要意义。
一、平台经济下自由职业者的税收问题研究综述
目前,有关平台经济(也称共享经济、分享经济等)的税收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具体平台业务的税收征管进行研究,如冯骁等[1]和薛悦[2]对网约车业务、管永昊等[3]对直播业务、包燕萍等[4]对知识技能分享等平台业务的具体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从如何完善税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2)对平台经济的税收监管与税收治理进行研究,如周克清等对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的税收征管机制进行了探索[5];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课题组结合税收工作实践,探讨了平台经济涉税管理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的对策[6];蔡昌等分析了平台经济的税收治理难点,提出具体的税收治理方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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