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内部控制与企业非效率投资
2021-11-13田丽娜副教授张雪娇
商业会计 2021年20期
田丽娜(副教授) 张雪娇
(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30024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山西太原 030024)
一、问题的提出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非效率投资是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代理冲突在投资领域的反映。要解决非效率投资问题,就要解决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矛盾。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它承认员工的人力资源价值和剩余索取权,其在促进研发等方面的作用日趋得到认可,但实施股权激励能否缓解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代理冲突,改善非效率投资现象呢?也有大量学者对此展开了研究,我们选取近年来研究样本、研究期间大致相同的研究成果(以避免样本、期间不同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分析后发现,研究结论并不一致。而且已有的大多数研究没有考虑到股权激励是其自我选择的结果,会存在内生性问题。
目前对股权激励抑制非效率投资的作用机理的研究并不多,罗付岩(2013)、李小娟(2017)研究了代理成本的中介效应。Deumes R.et al.(2008)、Cheng(2013)研究发现高质量的内控有助于有效识别投资机会从而抑制非效率投资。李万福(2011)认为较低的内部控制水平会加剧非效率投资的发生。方红星(2013)研究认为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在抑制非效率投资方面存在分工效应。余四林(2014)、王治(2015)、陈红(2018)也都得出了内部控制能抑制非效率投资的结论。同时,逯东(2014)认为给予CEO适度的超额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有助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提高。于雅萍(2019)研究得出员工股权激励与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正相关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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