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多元动因研究
2021-11-13徐凡卿章之旺教授博士
商业会计 2021年20期
徐凡卿 章之旺(教授/博士)
(三江学院法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12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 江苏南京 211815)
一、引言
2020年4月,瑞幸咖啡自爆伪造22亿元交易数据,在没有获取最终调查结果的情况下,纳斯达克上市资格审查部门对其作出强制退市的决定。随后,教育集团好未来、视频网站爱奇艺以及在线教育机构跟谁学也陷入财务造假风波中。层出不穷的财务舞弊事件,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了经济市场的稳定发展。为了有效地预防、揭露和治理财务舞弊行为,研究诱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就成为一个关键课题。
二、国外财务舞弊动因理论
国外对财务舞弊、舞弊动因和舞弊防控的研究较早,研究内容全面且深入,研究成果不断更新和完善,以下将梳理和探讨国外主流的舞弊动因理论,为我国财务舞弊动因研究提供借鉴。
(一)白领犯罪和舞弊三角理论。围绕舞弊动因的研究起源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以Edwin Sutherland和Donald Cressey的著作为代表。Sutherland首次提出“白领犯罪”一词,将其与犯罪学家和社会学家广泛研究的“街头和暴力犯罪”区分开来,将白领阶层的犯罪与经济和商业活动联系起来,指出先前的理论往往把贫困作为犯罪的主要驱动因素,但贫困并不是白领犯罪的核心动因[1-2]。此后,Cressey通过研究贪污和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发现所有服刑的白领罪犯有三个共同特征:其一,不愿分享财务问题;其二,了解特定企业的运作方式和内控弱点;其三,认为违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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