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视域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探析
2021-11-13李淑慧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李淑慧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一系,安徽 合肥 230001)
最初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中国农业发展创造了奇迹。这些土地制度的改革解决了中国人民急需的温饱问题。“三权分置”即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设为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此次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激活土地经营权,以便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目的。本文从阐述“三权分置”理论入手,分析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供参考。
1 “三权分置”改革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作用
“三权分置”这个专业的词语是在2013 年第一次提出来的。当时习近平总书记正在武汉进行考查。早期的“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由于我国最近几年农业的飞速发展,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增多,这些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其他产业转移,“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在综合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三权分置”改革的主要作用在于:
1.1 “三权分置”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
土地经营权一旦放活势必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从土地中脱离出来,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部分不愿意耕种土地的农民将土地流转之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流转租金,又可以到城里打工,或者从事其他产业,获得一份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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