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放开需要立法“配套支持”
2021-11-12于平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1期
于平
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这一生育新政的推出,旋即成为全民热议的焦点。
三孩放开,是继2017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国生育政策的又一场巨变,也是国家层面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民意的有力举措。与以往生育政策改革相比,此次生育新政尤为突出的特点是,中央专门强调同步实行“配套支持措施”,“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由此,不仅提供了破解生育困局的现实手段,更彰显了生育政策改革理念的历史性进步。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4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并未能改变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的趋势,民众的生育意愿依然低迷。国家卫健委最新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比“80后”低10%。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则显示,有生育两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之所以不尽理想,难以扭转严峻的生育形势,其最大症结就在于“配套支持”不足,未能消解生育、养育、教育等成本节节攀高的社会焦虑。而今,三孩放开要避免类似的政策困境,就必须在“配套支持”方面下足功夫,拿出改革的魄力,彻底打消民众“想生却不敢生”的顾虑。
落实好三孩放开的“配套支持”,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立法先行。应当看到,以往生育政策改革的“配套支持”之所以存在不足,很大原因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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