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心灵与世界的“弥合剂”
——以黑格尔 “理念的感性显现”说浅析《断臂的维纳斯》之美
2021-11-12蔡亦杭
散文百家 2021年8期
蔡亦杭
华东师范大学
一、黑格尔对美的定义的论证
黑格尔对美的定义的论证总体上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黑格尔指明美本身是“理念”,“理念就是概念与客观存在的统一。”对于黑格尔来说,原初存在的不是具体事物而是概念,概念并不是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而是自在自存的,“本身已经包含各种差异在内的统一”。具体事物则是概念外化的结果。黑格尔以“金子”的概念为例,金子把重量、颜色以及对各种酸所起的反应等这些“定性”结合成观念性的经过调和的统一体,即使是极细微的一个金粒也必须包含有这些“定性。”
第二步,黑格尔重点论述了“理念”的客观存在性,他认为:“只有理念才是真正实在的东西。”于是他在指明了概念的无限性,即自在自存性后,运用了经典的“否定之否定”结构论述了概念是在自否定“这种观念性的统一和普遍性”中,将观念性的主体性解放出来,从而达到“自确定”,使概念自己成为客观实在;随后又否定其客观存在的抽象性的特殊性,最终将之统一起来成为“理念”。
第三步,黑格尔指明:美本身是真的,是“无限的”和“自由的”(即自在自存的)。当真在真本身的外在存在中直接呈现于意识,并且真的概念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真,而且美了(美的本质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由此,得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定义。在这一部分,黑格尔论述了:(1)知解力因为其有限性而不能掌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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