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视角下Delight助听器项目设计行为规范探析
2021-11-12陈嫒琳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长江丛刊 2021年14期
■陈嫒琳 张 禄/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一、前言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受维克多·帕帕奈克为代表的一批设计师的影响,设计伦理在设计行为中的重要意义在行业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而设计师与提供服务的企业作为设计主体,也被要求承担起相应的道德责任。这一思想对设计行业产生了深远而持久的影响。从90年代至今,在设计实践与管理中已经对设计伦理进行有机融汇,已然成为了一股不可逆的趋势。
近年来,在对特殊群体的的产品应用设计中,也有了越来越多的伦理考量,本文将聚焦设计伦理学在听障人士群体的助听器领域的解决方案。
当前,为听力障碍群体提供功能性解决方案的公司中,Delight可以算一位代表。
Delight公司来自韩国,是一家销售平价助听设备的营利性社会企业。Delight成立后,将伦理观带入到助听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通过合理的价格覆盖到更多听障人群,有效提升其生活体验;同时,Delight通过多方合作,为行业提供了一个创新解决问题的模式,并在伦理层面形成一种道德规范,为其他韩国企业营利性社会企业参与国家福利建设提供了思路,而对于当前和未来中国的相关设计理念与设计实践,同样可以带来诸多借鉴和启发。
二、臻“善”——让听障人群幸福
从古希腊哲学家伊比鸠鲁的理论中可以认识到:“善”的终极是“臻善”。一方面因为这种“善”在概念上已到达终极,因此其不可能手段而只能作为目的;另一方面,对于这种最终的、终极的“善”来说,一切事物与它的关系都是单向的——意即一切的事物都是为了达到它作为最终目的,但它本身已成为极点,无法通过它来达到任何事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