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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器“法”则之老子哲学

2021-11-12尚泽林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23期

尚泽林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24)

“道”是老子哲学中最根本的范畴。《易·系辞上》中描述:“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陈大明老师说:“在老子心目中,天下是一个神圣的器物。说它神圣,是因为它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德经》第五十一章)的自然之物。”王爱品老师提出道—母—器的程式,他说:“道为本,显所有能说与所说以及能说之性与所说之性;母为形,为能说之性和所说之性的规则法则;器为型,为能说和所说之用。”简略一下就是:“道”的“无”性,“形”的“有”法,和“器”的“型”象。《易·系辞》又说:“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这里,象器法三者之间的关系与上述道—母—器的程式有异取同工之处。然而,在道器法的关系问题上,古今的学者们的看法有:

第一,孔颖达等注疏《易·系辞》“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时说:“变化的结果显现出来就叫做象,变化成为有形之体叫做‘器’,从有形之器物裁制出供人使用的抽象道理叫做‘法’。”面对“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李鼎祚《周易集解》引翟玄曰:“化变刚柔而财(裁)之,故‘谓之变’也。”)推而行之谓之通”时,他这样说:“抽象的超出形体之上的精神因素叫做‘道’,在形体之下,有具体形体的可见的称做‘器’,道器作用变化而裁制的以致用,就叫做‘变’,顺着变化推广而发挥实行叫做‘通’”。

第二,孔梳:“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故自形外已上者谓之道也,自形内而下者谓之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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