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政治与伦理
——晚清群学思潮与早期鲁迅诗学观之关联探析
2021-11-12孙尧天
文艺理论研究 2021年6期
孙尧天
晚清中国面临着社会关系重组的困境,如何在天下秩序瓦解后建设富强的现代国家成为知识界普遍焦虑的核心议题(列文森82—89)。在此背景下,以“群治”“合群”为目的的“群学”尤受重视。正如严复称斯宾塞“宗天演之术,以大阐人伦治化之事,号其学曰‘群学’”(《原强修订稿》;《严复集》第1册16),这一思路来自生物进化论的激发并深刻挑战着传统中国的伦理秩序。对于晚清的许多改革者而言,如果进化论警示了变革的迫切性,那么行动的纲领就是“群学”。尽管个体结合成群的方式有许多种,但最重要的是,它们必须被统摄在国家建设的范畴中(《〈群学肄言〉译余赘语》;《严复集》第1册125—126)。与此相应,鲁迅早年呼唤杰出的天才和个人主义者,多次表示对群体的不信任,这很容易使人认为他否定了晚清的群学思潮。如果严格寻找鲁迅对于群学的观点,最为明确的是在《摩罗诗力说》中,他从诗学切入对群学思潮的讨论:
顾有据群学见地以观诗者,其为说复异: 要在文章与道德之相关。谓诗有主分,曰观念之诚。其诚奈何?则曰为诗人之思想感情,与人类普遍观念之一致。得诚奈何?则曰在据极溥博之经验。故所据之人群经验愈溥博,则诗之溥博视之。所谓道德,不外人类普遍观念所形成。故诗与道德之相关,缘盖出于造化。诗与道德合,即为观念之诚,生命在是,不朽在是。非如是者,必与群法僢驰。(《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1卷74)
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者多致力于探讨早期鲁迅的个体、自我思想,而忽略了群己之间更为复杂的关联,同时,这种路径不仅抽离了鲁迅所面对的历史与思想语境,也不完全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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