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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春秋繁露》中的义利思想

2021-11-12陈有良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11期

陈有良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泸州 646099)

1 义与利

《现代汉语大词典》关于义的解释:义,会意字,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仪仗”,“羊”表祭姓。本义:合理的是事,应该做的事。《说文》:义,己之威仪也。从我羊。徐锴曰:“义者,事之宜也。《孝经》曰‘天之经也,地之义也。’经,常也,言天有常道,其气一也;地从宜而化之,万物异形也。义者,明也,尚断而从之。故于文羊我为义。’”《古代汉语大词典》:合乎正义的行为和事情。《道德经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故义本义为合理正确的事情或行为,引申义为合乎正义,合乎神圣标准或道德法则或者行为品质符合道德上正直的标准。“利:会意字,从刀,从禾。表示以刀断禾的意义。本义:锋利”引申义大致有吉利顺利,利益之意。

义和利从本身意义上讲,主要是道德标准要求和人们实际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如何把握和权衡二者关系就是历来人们讨论的重点。深一层意思就是两种选择途径,如果选择义为先,以义为评判道德标准,利为后,作为行为处事原则的话,一般称这一类别为行为动机论者。反之,行为处事和道德标准以利为先,只管行为效果而不问道德动机的,称之为效果论者。

2 先秦孔孟的义利观

先秦时期社会局势动荡,诸侯征伐不断,礼崩乐坏,社会伦理秩序混乱。一些思想先进的思想家,教育家便思考并提出关于义利的社会价值标准。

早在孔子以前的春秋时期,《国语》中便有关于义利的记载。晋国大夫丕郑曾言:“义以生利,利以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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