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性事件促动刑法立法的理性审视
2021-11-11陈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陈 伟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何实现“善法”,既是我们在立法时孜孜以求的事情,也是进行公正司法的前提。近些年来,不少社会事件在舆论的导向下演变成社会关注的焦点,该事件已经远远超越单一的事实叙述本身,不仅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而且案件信息传导到立法部门,最终也对立法及其修订产生了直接推动力。社会影响性事件折射当下的社会问题,通过公众关注而揭示其中的法律问题,反作用于刑法的立法修订及其完善。在彼此的关系联动中,我们对此予以深思并辨析其中的利弊关系。基于此,笔者拟对社会影响性事件与刑法立法之间的关系进行理性审视,寄望可以对我们刑法立法方法及其路径完善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一、影响性事件在法律层面的特征揭示
迄今为止,学界尚未对“影响性事件”进行直接的概念探讨与界定,与其相类似的概念是“影响性诉讼”。比如有学者提出:“影响性诉讼……比普通诉讼更具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由于影响性诉讼本身所具有的超越个案的独特的司法价值,很多影响性诉讼是诉讼案件中的‘疑难杂症’,属于法律领域中的新问题,能够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议论,容易产生社会轰动效应,成为舆论及其传播的焦点,比普通诉讼更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影响性诉讼’的价值就在于影响,在于超越个案自身的特殊影响力。”透过上述的论述,基本上一致性地指明了“影响性诉讼”的内涵实质,即影响性诉讼的核心在于它的“影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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