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企业高质量发展作用之谜
——基于异质性企业与全要素生产率分解视角
2021-04-20孙玉阳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郭 涛, 孙玉阳
一、引 言
环境规制是政府通过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对排污企业生产活动的管制行为,以解决环境污染所具有的负外部性。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环境规制也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发展,规制体系越来越完整,规制约束力逐渐由“软”转向“硬”,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对环境规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合理地设计环境规制,达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目的,是决策者们更多关注的问题。然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是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表现形式是在企业增长核算中更多贡献来自于全要素生产率,更少贡献来自于生产要素,即企业高质量发展实质是企业高的全要素生产率。
起初Palmer 等认为环境规制使污染型企业存在遵从成本,增加减污投资会挤占企业创新投入,
从而降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哈佛大学著名教授Porter不赞成这种观点并提出波特假说,认为适宜的环境规制设计可以倒逼企业进行创新投入,进而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即环境规制具有创新补偿效应。Ambec等对波特假说进行了分类:强波特假说与弱波特假说,强波特假说是指创新补偿效应可以全部弥补遵从成本,弱波特假说是指创新补偿效应只能部分弥补遵从成本。随后Copeland 和 Taylor提出污染避难所假说,即当一国加强环境规制时,排污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会迁入环境规制不强的国家或地区,该国或地区就成了污染避难所,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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