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分封体制内的非常规性关系与西周灭亡的现实归因

2021-11-11曹佩驰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曹佩驰

(宁夏大学 宁夏银川 10749)

武王伐纣后,西周建立。但对于面积广阔的东方大地,想要凭借一己之力全面控制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周公恐诸侯畔周”,并且伐纣取得胜利也应当对宗室子弟和随从的功臣们予以奖励,于是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周天子便将土地与居民分赐给受赏的臣子们。这种做法并非周天子独创,在黄帝时代时就有“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 的传统,在商代时,分封制就有了雏形。因此,结合当时西周所处的时局,一套完整的分封体系应运而生:周天子授民授疆土于同姓子弟和功臣以及前室贵族,让他们在自己的封地里建立诸侯国,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朝觐述职、缴纳贡赋;也有权将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族,成为卿大夫,继而向下分封形成“周王—诸侯—卿大夫—士”众星捧月般的等级序列。

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与认知能力下,分封制是解决统治集团内部以及中央与地方间矛盾的权宜之计。而在笔者看来,随着时间推移与利益的争端,在相对稳定的分封制度的下一定会出现多种的不确定因素,其中一定会有一些诸侯王与周天子间的非常规性来往,从而日积月累,引发了西周最终走向灭亡。

1 宏观的解读

典籍里西周的灭亡是戏剧般的,故事性的。《史记周本纪》载:“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