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索
2021-11-10王石生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7期
王石生
摘 要:近些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出现在了公众的视野下。而林业资源作为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同时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资源之一。因此,目前有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视。然而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阻碍了林业资源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中,笔者将以广西资源县为例,对当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而后提出几点有效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借此促进当地林权改革创新的发展。
关键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问题及对策;森林资源
现阶段,广西越来越重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问题,于2020年3月16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13号)。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不予受理情形外的林权登记申请均应受理。原已颁发林权类登记证书的,原登记的权利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申请一宗、核对一宗、完善一宗”的原则,认真核对林权登记档案原始资料,确保林权登记准确无误。审核过程中,对原始资料不全或不满足登记要求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补充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林业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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