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域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正名与建构
2021-11-08蔡金荣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论文集 2021年0期
蔡金荣
一、党内法规体系之叙事逻辑
如果将客观的法规范文本视作静态意义,而将法规范文本变成社会现实的过程视为动态意义的话,那么目前关于党内法规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认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在静态意义上单独使用党内法规体系概念。其主张党内法规体系是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核心是党章,主干是准则、条例、规则、办法、规定、细则,配套措施是决议、决定、通知、意见等党内其他规范性文件。(1)王建芹:《法治视野下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3期;张琳琳:《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法治路径》,《学术交流》2015年第6期;《夯实党执政治国和自身建设的制度基础——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求是》2014年第2期。第二种观点在静态意义上单独使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概念。其主张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个阶层体系,各种不同规范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有序排布而非简单叠加而形成的规范群落。(2)靳澜涛:《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三维向度》,《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第三种观点在静态意义上同时使用两个概念,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属概念(上位概念),且党内法规体系是种概念(下位概念)。其主张党内法规体系是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规则体系,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则由党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党的规范性文件(即红头文件)体系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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