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秦亡原因再考察*
2021-11-07邹芙都孔德超
中州学刊 2021年10期
关键词:制度
邹 芙 都 孔 德 超
秦王扫六合实现天下一统,然而仅仅十五年时间就顷刻崩塌,被后世看作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典型实例。汉以降的各朝代多以秦亡的历史教训为戒,极力避免国祚短暂的命运。值得注意的是,历代先贤在对秦速亡原因作分析时,主要呈现严刑役重的“暴秦”说和“废分封,行郡县”的“秦制”①说两种倾向②。但郡县制已被历史证明是“应运”之制,分封制已经不适合时代的发展需要,故“秦制”说自两汉以后日趋式微,“暴秦”说则一直是秦亡归因的主流。近现代学者亦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秦亡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然追根溯源仍不出以上两说,尤以“暴秦”说为主。③“暴秦”说是立足“人事”的归因,即将秦亡的首要原因归于秦始皇“暴政”。客观来说,“暴秦”只是秦亡的导火索,是社会矛盾的表象,并非导致秦速亡的根本原因。“秦制”说虽从深层次的制度层面探讨了秦速亡之因,但是高适应性效率的郡县制取代低适应性效率的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故“废分封,行郡县”不是亡秦之举。而且,“秦制”说过分强调了分封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的问题,而忽略了分封制向郡县制转型或过渡这一缓冲过程。其实,无论是皇帝制的制度设计,还是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过渡,皆涉及制度变迁。制度变迁决定了人类社会的演化方式,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因此,从制度变迁角度对秦亡原因进行再考察或许更能做出符合历史真实与规律的客观阐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