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安全理论在防范船碰桥工作中的应用
2021-11-06许岩松
世界海运 2021年10期
许岩松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铁路交通网不断完善,一座座桥梁相继问世,横跨江河两岸。与此同时,水路运输也迅猛发展,船舶大型化的趋势明显,海船进江日益频繁,水上交通更加复杂,水上交通与桥梁建设的矛盾凸显,船舶触碰桥梁事故增多。以珠海市莲溪大桥为例,在2017年至2021年不到4年时间内两次被船舶触碰,社会影响较大;2021年7月13日,一艘集装箱轮触碰广州番禺北斗大桥桥墩再次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事实上,防船碰桥工作很早就被相关部门列为重点工作,如广东海事局2017年就将防船碰桥工作作为“三大战役”来部署;2020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些方案和措施全面、系统,无疑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但能否“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呢?7月13日的船碰桥事故给出了答案,若涉案集装箱轮吨位再大些,后果将不堪设想。如何才能真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一难题再次摆在相关部门的面前。本文拟对防船碰桥工作现状进行梳理,运用本质安全理论,提出防船碰桥的工作建议,旨在找出一种方法彻底避免船碰桥事故的发生。
二、防范船碰桥事故工作现状
(一)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的工作方案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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