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实施模式及其创新
2021-11-01陈春联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2期
摘要: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主体对违法行为主动制止,使得社会经济秩序得到维护,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经营者以及政府具有规制能力。司法权所存在的不足以及行政权所具备的优势对经济法实施体制的创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就需要将市场规制法实施体制建立起来,行政监督管理发挥主体作用,辅助以公益诉讼。本论文着重于研究经济法的实施模式及其创新。
关键词:经济法;实施模式;创新
引言
经济法的有效实施重在维护经济环境,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要保证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就要构建实施模式,并予以创新。
一、经济法的实施模式
(一)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作是自律性组织,对于市场的缺陷能够克服,对于公共职能也具有承担责任。行业协会主要目标是获得更高的行业成员利益,与其他组织成员的行动保持一致性,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按照经济法,行业协会是作为被规制的对象存在的[1] 。
1.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均为社会组织,其主要的功能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组织是按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主要是对商品以及各项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消费者组织履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且规定不得参与到商品经营以及营利性服务中,不能收取费用,更不能用谋取利益的方式将商品和服务推荐给消费者。
2.行政机关
市场规制法中对经营者进行规制的同时,还对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使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其中还针对禁止性义务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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