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现金流量看电力公司资本回报支付能力
2021-10-30方宇亮廖南英张莹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13期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方宇亮 廖南英 张莹
【摘要】文章通过研究1998—2019年沪深两市73家电力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数据,分析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资本回报支付能力。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创造力总体情况令人堪忧,有超过八成的电力公司持续存在“庞氏利息”和“庞氏分红”行为,这一现象在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公司均普遍存在,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相比,国有控股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创造力表现较好,进一步研究发现仅有不到两成的电力公司具有较好的自由现金流量创造力,文章由此得出了电力公司资本回报支付能力总体孱弱的结论与启示,以期当前电力公司乃至我国经济发展中应对存在的“双庞氏”现象加以重视、提高警惕、寻求妥善的化解之道,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公司;自由现金流量;付息能力;分红能力;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5;F832.51
一、引言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发布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上市公司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1]。纵观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微观经济发展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体现。电力是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基本动力的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部门,其是否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资本市场能否持续健康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