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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寻甸县古树名木现状、存在问题及保护对策

2021-10-30张丽芬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9期
关键词:古树名权属古树

张丽芬

(云南省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昆明 655200)

古树名木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名胜古迹的佳景,为文化艺术增彩,为远古气候研究提供参考,对探寻树木生长规律具有特殊意义,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是绿化树种规划的依据。古树名木保护不仅是保护树木本身,更是为后人保存下树木所蕴含的历史、美学、人文、科学和经济价值,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寻甸县)悠久的文化历史,宜人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孕育了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资源。

1 古树名木现状

据寻甸县2018年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寻甸县共有古树939株,不涉及名木。其中:树龄在500a以上的一级古树4株,树龄在300-499a的二级古树77株,树龄在100-299a的三级古树858株。按生长势统计,正常株642株,衰弱株277株,濒危株20株;按生长环境统计,生长环境好的417株,生长环境中等的282株,生长环境差的240株。七星镇古树最多,其次是功山镇。树木权属不涉及国有,权属为集体的占总数的96.81%,权属为个人的占总数的3.19%。

1.1 树种组成

寻甸县共有古树株数939株,隶属35科64属93种。其中每木按树种数量进行排序依次为:黄连木137株,占总数的14.59%;云南油杉86株,占总数的9.16%;滇朴76株,占总数的8.20%;麻栎66株,占总数的7.03%;白栎65株,占总数的6.92%;高山栎、栓皮栎各占51株,占数量总数的5.43%;圆柏28株,占总数的2.98%;云南松27株,占总数的2.88%;四照花25株,占总数的2.66%;华山松22株,占总数的2.34%;云南栘衣20株,占总数的2.13%;侧柏18株,占总数的1.92%;核桃15株,占总数的1.60%;青冈栎、黄栎、合欢各14株,分别占数量总数的1.49%;桂花13株,占总数的1.38%;三角枫11株,占总数的1.17%;棠梨9株,占总数的0.96%;滇楸、扁柏各占8株,占数量总数的0.85%;柏木、茶花、香樟各占7株,占数量总数的0.75%;旱冬瓜、云南皂荚、香果树各占6株,占数量总数的0.64%;滇青冈、小叶青冈、飞蛾槭、马缨花、牛筋条各占4株,占数量总数的0.43%;皂荚、樱桃、野柿、柿、山楂、君迁子、黄背栎、大叶杨各3株,分别占总数的0.32%;紫薇、云杉、云南柳、榆树、银杏、油杉、五角枫、桃、石楠、山胡椒、沙松、三角槭、锐齿槲栎、清香木、花楸树、槐树、海桐、枫杨、红果树、冬青各2株,分别占数量总数的0.21%;锥栗、枣、小叶杨、小叶黄杨、香叶树、无患子、桃叶石楠、棠梨树、杉木、山玉兰、山茶、桑、桑树、青檀、梅、毛泡桐、猫儿刺、罗汉松、罗浮栲、李、梨、红杉、黑桦、干香柏、滇合欢、刺叶高山栎、粗糠柴、刺槐、银木荷、板栗、多脉猫乳各1株,分别占数量总数的0.11%。

1.2 乡镇分布

古树分布情况按乡镇统计:七星镇古树最多, 328株,占总株数的34.93%,功山镇190株,占总数的20.58%,倘甸镇62株,占总数的6.61%。其余各乡镇古树名木株数分别为:仁德街道办事处22株,塘子街道办事处18株,金所街道办事处14株、河口镇25株、联合乡40株、凤合乡24株、甸沙乡31株、六哨乡28株、柯渡镇45株、鸡街镇45株、羊街镇35株、先锋镇15株、金源乡17株。各乡镇古树名木株数占总株数的比例详见图1。

图1 各乡镇古树名木所占比例

1.3 古树等级

按前述分类标准,本次调查的939株古树中有一级古树4株,占古树总数的0.43%;有二级古树77株,占古树总数的8.20%;有三级古树858株,占古树总数的91.37%(各级古树所占比例祥见图2)。

图2 各级古树所占比例

1.4 树木权属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古树权属分别为集体和个人,未涉及权属为国有的古树。其中:权属为集体的有909株,占总数的96.81%;权属为个人的有30株,占总数的3.19%。古树权属比例详见图3。

图3 古树权属比例

1.5 生长状况

古树一般由于树龄较大,生长状况已经开始走下坡路,表现较差。但本次调查的古树名木资源,生长状况总体良好,其中生长势为正常的有642株,占总数的68.44%;生长势为衰弱的有277株,占总数的29.53%;生长势为濒危者的20株,占总数的2.13%。古树不同生长势所占比例详见图4。

图4 古树不同生长势所占比例

1.6 生长环境

本次调查的古树所处生长环境为好的有417株,占总数的44.41%;生长环境为中的有282株,占总数的30.03%;生长环境为差的有240株,占总数的25.56%。树木所处不同生长环境比例详见图5。

图5 树木所处不同生长环境比例

2 古树名木存在的问题

2.1 科普宣教力度不够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还未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也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保护氛围。此外,在古树名木的宣传工作上,其深度、广度还没有到位,宣传形式也较单一。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公众进行科普宣传的活动均较少,社会各界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积极性尚未被调动起来;一些管护单位和个人良好的保护经验和事迹得不到及时的弘扬和表彰,而一些肆意损毁古树名木的行为也得不到公开曝光和舆论谴责,良好的社会保护氛围还未形成。

2.2 管护责任未落实到位

由于古树名木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分布范围大、难以系统的保护,其所有权属于集体。现阶段,各乡镇(街道)政府还没有和责任人、管护责任单位等签订相应的管理保护责任书,管理保护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很多古树名木没有获得相应的管理与保护。

2.3 缺少经费保障

由于古树名木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美观价值,但又因为本身可能存在的树干高、病虫害多、生长老化等现象,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和养护需要更多的管理经费。然而目前古树名木管护普遍存在着缺乏经费保障的问题,以致整形修剪、扶撑加固、浇水施肥、病虫防治等树木日常养护工作都难以科学、有效地进行,更不提对树木腐根、树洞的修补以及对衰弱、濒危树木复壮等复杂工作的完成。

2.4 缺乏地方性古树名木保护法规

寻甸县尚未出台本地区古树名木保护法规。古树名木的权属分为国有、集体和个人,而不同权属的古树名木又由不同的管护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日常养护工作。由于保护法规的缺乏,管护单位和个人对树木养护的责任与权益,以及因养护不周造成树木损坏或死亡而需承担的责任等问题尚不明晰,因而致使古树名木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管护单位和个人进行树木管护考核的时候缺乏相应评定的权利和指标。

3 古树名木保护对策

3.1 加强科普宣教力度,增强全民自觉保护意识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古树名木的定义、保护意义、保护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对古树名木保护中的好人好事或古树名木损坏行为给予表彰及曝光,以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此外,寻甸县古树名木在学校内的分布也较多,利用这一优势可在校园内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课程之外带领学生走近古树,将知识从书本转化为实际应用,提升学生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兴趣。

3.2 落实责任,确实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

应把古树保护纳入到县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对还没有挂牌的由县政府统一挂牌。各乡镇(街道)政府明确责任人及管护责任单位并签订相应的管理保护责任书,把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3.3 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投入

设立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资金,政府应把专项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内,做到专款专用。古树名木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管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所管理树木的树种、数量和等级进行资金分配。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树木进行抢救、复壮而大额支出的费用,行政主管单位还可利用保护专项资金对管护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补贴。此外,专项资金还可用于古树名木管护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3.4 健全地方性古树名木保护法规

古树名木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依法对古树名木及其后备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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