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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兴宗时期赦宥微探

2021-10-27毕士权

今古文创 2021年41期

【摘要】 辽兴宗在位二十五年,实行了八次大赦和数十次其他等级的赦、赎、减、释等赦宥措施。其时出现频繁的赦宥局面并不突兀,是辽代对中原儒家思想和佛教文化不断吸收融合的结果。以辽兴宗为代表的统治者在儒家思想和佛教文化的影响下通过不同级别、不同时段、不同地区的赦、赎、减、释等赦宥措施来放宽刑罚,进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关键词】 辽兴宗;儒家思想;赦宥;录囚;大赦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1-0052-03

“辽圣宗、辽兴宗在位的七十余年间是契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时对内完成了封建化改革;对外与宋签订了澶渊之盟。”[1]这为辽兴宗时期赦宥局面的出现提供了比较有利的大环境。本文试就辽兴宗时期频繁宽刑赦宥的思想来源,赦宥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辽兴宗时期赦宥的思想来源

有辽一代自耶律阿保机建元后不断吸收有利于加强自己统治的各项制度和思想文化。尤其是1004年澶渊之盟签订后,辽政权开始了大规模封建化的改革,其中法制建设方面也在不断地受中原地区的影响。尤其是对中原儒家思想和佛教文化的吸收成为辽兴宗时期的宽刑赦宥理念的主要思想来源。

(一)儒家思想

耶律阿保机在神册三年 ( 918年) 就召开会议,讨论辽代的“意识形态”政策。据《辽史·耶律倍传》载:辽太祖为了彰显自己统治的是天命所归,询问众人自己应该祭祀什么神仙,大家都说应该尊崇佛教,阿保机以佛教不是中国的宗教否决了,只有当时的皇太子耶律倍认为应该尊崇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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