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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网络外部性、独家交易与互联网平台竞争

2021-10-23于左张芝秀王昊哲

改革 2021年10期

于左 张芝秀 王昊哲

摘   要:以双边平台的竞争模型为基本框架,考虑双边平台具有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和双边用户归属,构建了双寡头平台的商家和消费者决策模型,通过对比独家交易发生前后的消费者规模、平台利润、商家和消费者效用,发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通过实施独家交易可使其市场支配地位增强、利润增加,但消费者和商家效用随之降低。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和法院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独家交易等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对受到竞争损害的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存在的举证困难问题,法院可考虑实施举证责任倒置。

关键词:平台竞争;双边市场;交叉网络外部性;独家交易;反垄断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10-0131-14

近些年来,“二选一”等独家交易行为曾在我国互联网平台中一度成为较为常见的行为模式。针对互联网平台的“二选一”行为,现存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二选一”是商家、广告商等可自行决定的自由竞争行为,监管部门应持“包容审慎”态度;另一种观点认为,“二选一”行为破坏了公平競争的市场规则,反垄断执法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独家交易行为的监管。

互联网平台实施的“二选一”等独家交易行为对市场竞争有何影响?互联网平台的独家交易行为是否需要纳入监管?在何种情况下,互联网平台的独家交易行为需要进行反垄断执法?这些问题是当前学术界、执法机构和平台企业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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