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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县级政区的设治理念、治所迁移规律与经验借鉴

2021-10-21赵逸才王开泳

中国名城 2021年10期

赵逸才,王开泳,2

(1.中国科学院区域可持续发展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2.中国行政区划与区域发展促进会,北京 100044)

引言

从古至今,行政区划一直被视作国家治理地方的工具和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是大政国基[1]。行政区划研究一直是人文—经济地理学的重要领域,与政治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城市地理学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2]。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对政区的设置、调整深刻地体现统治者的大政方针和施政理念。从政区结构体系而言,一个政区的结构生成,至少应具备明确的地理位置、管辖界线、一定的幅员、行政中心驻地、专有的名称等基本要素。随着历代政区层级演变与县级政区的增多,层级与等第两大要素也充实到了州县的政区结构体系内。长时段观测下,中国历代政区层级与格局呈现出循环的规律性特征[3],但始终稳定不变的是县级政区在政区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历代置县地域的扩展实质上是中央集权和行政管理不断辐射落实的过程。到了清代,县制的推广与政区一体化进程大大促进了中国国家疆域的奠定与版图观念的形成[4]。在既往清代县级政区研究中,关于政区等第的探讨最充分。而行政中心驻地作为行政区划研究框架下的核心要素之一,历史地理学界多是以“政区治所”的概念进行探析。清代县治的选定,自然地貌、聚落分布、经费筹措、历史积淀等多方面因素都在考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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