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二期工程改进及预期效果评估
2021-10-20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上海保险 2021年9期
关键词:规则
秦 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2016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开始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全称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随着“偿二代”一期工程的开展,一些问题逐渐显露。为了建立更好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2017年9月,原中国保监会启动了中国第二代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二期修订工程(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工程”)。2021年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在总结“偿二代”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20项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偿二代”二期工程填补了原有监管体系未涉及的空白,堵住了一些制度上的漏洞,细化了监管条例的内容,使得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管和评价更加全面、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
一、资本计量更加踏实
(一)完善认可价值计量范围
“偿二代”二期工程中对判断资产发生的可能损失指明了方向,保险公司应遵循审慎性原则足额计提减值准备,避免高估资产价值。这个原则也是“偿二代”二期工程在完善认可资产、认可负债、非认可资产、非认可负债范围时所遵循的原则。如规则第1号第十三条规定,要以成本模式计量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可价值,这是因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虚高、波动幅度较大、风险高,采取成本模式认可其价值正是遵循了审慎性原则,以此来降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
规则第2号第十五条新增了保险公司对于持有的合营或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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