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率风险对寿险公司估值的影响探究
2021-10-20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保险 2021年9期
邢 辰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一、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卫生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的总体平均预期寿命也有逐年提高的趋势。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从2018年的77.0岁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各年龄死亡率不断下降的趋势无疑会导致保险产品价值的波动,从而影响保险公司估值的准确性,最终影响经营决策。
目前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主要关注死亡率风险的衡量和管理手段。学术界对死亡率风险管理手段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自然对冲手段,即利用死亡率变化对寿险和年金产品影响方向相反的特点,合理配置两种产品以规避风险。Jeffrey(2009)用CBD 模型拟合死亡率,设定目标函数为使损失波动的条件风险价值(CVaR)最小,并加入了利润约束的条件,来决定销售产品的最优化配比。Jennifer(2010)使用Lee-Carter模型来拟合死亡率,并采用死亡免疫的方法计算最佳寿险—年金产品组合比例,以规避寿险公司面临的长寿风险。Wang(2013)假设保险公司的资产组合由无风险债券、寿险保单和年金保单组成,资产组合的价值变化同时受利率风险和死亡率风险的影响,得出了可以最小化其变化幅度的最优产品组合。在国内相关研究中,李冰清(2016)应用CBD模型刻画随机死亡率,并在偿付能力的约束下探究保险公司在不同产品线上的最优资本配置。
第二种是风险管理手段,即利用死亡率相关衍生品,如长寿债券、长寿互换等,来实现死亡率风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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