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顺治时期书风趋尚审视清初状元帖学探索的双重性*
2021-10-20赵晓娇
江苏教育 2021年65期
关键词:书法
赵晓娇
晚明张瑞图、黄道周、王铎、傅山等人一反正统帖学,狂野叛逆的革新书风显然与清初急于稳固政治文化的观念存在冲突性。因此,晚明的复古书风还未来得及在清朝大展手脚便戛然而止。顺治二十余年间,清统治者一再强调官楷的重要性,重视科举制度,提高以书取仕的分量,并信奉儒学正统笼络清朝的知识阶层。端楷正是所谓的正统,而发起于明间的狂草显然不可能被当朝统治者提倡。然而作为自明入清的士子,尤其是作为魁首的状元,一方面既想在新时代中安身立命,一展抱负而苦练干禄书;另一方面晚明流行的狂放且一反传统正宗的书法新风,却又始终萦绕在他们的思想里。现代学者刘恒认为,一批原来的明代士大夫“在文化艺术上也是旧有传统的拥有者和传播者”,又说“明清之际的书法艺术随着它的创作主体——文人士大夫与新政权的逐渐合作,呈现出平稳过渡的态势。因而在清朝政权建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其主要书格仍然是明代书风的延续。”所以,从明至清初的书法风尚形成了在朝与在野的两个对立范畴。在此影响之下,状元们对帖学的探索呈现出双重性的风格:他们既承袭“遗民书风”,一展性情表现行草书;又崇尚魏晋、遵守唐法,安静自若的书写科举应试必需的端楷。
顺治年间产生了十位状元,分别是:顺治三年(1646年)傅以渐(山东),顺治四年(1647年)吕宫(江苏),顺治六年(1649年)刘子壮(湖北),顺治九年(1652年)满榜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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