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的数字经济测度
2021-10-14梁秋霞葛新宇张琰佳郑友圳
宁波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梁秋霞葛新宇张琰佳郑友圳
(马鞍山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100)
0 引言
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是我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1]2018年,我国的数字经济规模总量为31.30万亿元,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长江经济带作为中央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是我国学者的研究热点,但是目前数字经济定义和测度体系不统一,导致针对长江经济带的数字经济研究难以开展。如何正确界定数字经济的内涵、准确建立数字经济测度体系、深度掌握当前长江经济带的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问题。
1 相关文献综述
1.1 数字经济的界定研究
数字经济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商人Tapscott Don在1955年提出,在其发展历程当中,学者们对它的定义各不相同。以数字经济是否是经济形态为区别,宫春子、黄俭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字化技术、高效率平台、大规模生产、个性化服务、数字化治理为特征的经济形态。[1]刘军、杨渊鋆、张三峰将其定义为以数字化信息为核心要素,信息化和互联网的发展为支撑,通过数字化技术提供产品或服务,促进数字交易的新型经济形态。[2]G20杭州峰会提出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使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现代化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使用ICT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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