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居保扶贫状况分析
——基于西部三省贫困户数据
2021-10-08朱祝霞
中国人事科学 2021年8期
□ 朱祝霞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到治国理政新高度,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称“城乡居保”)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2017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提出“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2018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督促各地落实60 岁以下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的保费代缴和60 岁以上贫困人员待遇发放等优惠政策。两个文件实施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取得巨大进展。
当前,研究城乡居保扶贫的文献要么从定性角度探讨城乡居保在脱贫攻坚中所起的作用[1][2][3],要么从定量角度比较城乡居保制度与农村低保制度的反贫困效应[4][5],而从实证层面直接研究城乡居保扶贫状况的文献较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