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避责”的运行机制与消解路径:一个激励改进框架
2021-10-08任雅楠
中国人事科学 2021年8期
□ 任雅楠
自韦弗(R.Kent Weaver)将“避责”行为引入公共行政研究领域后,国内外学者们主要从制度因素、外部环境、个人因素3 个方面对其滋生原因展开研究,并从组织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角度提出解决对策。综合已有文献可以看出,当前对激励制度的研究重在从理论层面分析制度本身的架构,而将激励机制与化解官员“避责”行为相结合的研究仍较为分散,存在很大的探索空间。由此,本文以考察地方机构改革完成后基层干部的“避责”现象为基点,通过访谈调研,了解基层现有激励体系、干部心理状况及现实需求,讨论政府激励制度对其成员行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分析“避责”行为的发生机制,寻找将个人利益与激励体系相结合的可能路径。进而,以ERG 理论为基础,从“薪酬—职业安全”“人际关系—干群关系”“晋升—荣誉”3 组需要入手,构建基层干部激励改进框架,以期为新时代激发基层干部创新活力提供路径指引。
基层干部是政府行政权力的基础与主体,在增进政民互信、巩固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为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中央出台系列政策,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同时也着力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对基层部门的纪律约束、行政效能监察常保高压态势。但仍有少数基层干部,表现出“庸政、怠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多样的“避责”行为。新时代背景下,如何通过相关制度创新,全面激发基层干部创新活力,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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