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难点与对策
2021-10-08苏学武常晓华张绍良侯湖平杨永均
中国煤炭 2021年9期
苏学武,常晓华,张绍良 ,侯湖平 ,杨永均
(1.中国矿业大学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徐州市,221116;2.自然资源部第一航测遥感院,陕西省西安市,710054;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山西省大同市,037001)
煤炭资源开发在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给矿区周边带来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采煤造成的沉陷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生产,极大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1-3]。做好采煤沉陷区治理,成为国家十分关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大量学者在该领域结合各地治理实践进行了大量研究,并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了治理对策,并取得一系列成果[4-10]。关于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修复、居民保障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在生态修复方面,采煤沉陷区的复垦治理路径较为单一,农用地是采煤沉陷区最常见的修复方式,部分地基稳定性良好的采煤沉陷地可以修复为建设用地[11-12];在居民保障方面,居民的居住保障方式主要有原地重建和易地搬迁这2类[13-14];在资金来源方面,采煤沉陷区的治理资金压力巨大,曾有国内学者探讨了社会资本参与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政策环境和可行性[15-17]。然而通过国内外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的对比,目前我国采煤沉陷治理政策与国外主要产煤国工业化早期、中期的政策较为相似,主要问题是采煤沉陷区治理土地政策和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18]。……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