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海绵城市规划编制
2021-09-26贾书惠刘小妹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8期
贾书惠,唐 磊,刘小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41)
0 引言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海绵城市的本质是改变传统城市建设理念,实现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
海绵城市规划不是独立存在的体系,而是扎根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创新理念,应依托具有法定意义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在城市发展策略、城市空间、管控指标及统筹协调等具体内容中[3]。海绵城市规划如何解决现有问题,如何满足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海绵城市规划编制要求,需要规划同行进行探讨研究。
1 国土空间规划对海绵城市的规划需求
1.1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海绵城市理念的落实
2020年1月1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粮食、能源资源等安全底线。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协调人、地、产、城、乡关系,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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