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数据资源及分类分级研究*
2021-09-24刘召栋周亿城
科技与创新 2021年18期
刘召栋,周亿城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湖南 长沙410001)
大数据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被誉为是“21世纪的钻石矿”,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资源。科技大数据资源是一个国家和区域第一生产力和第一动力形成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科技大数据资源的配置效率、资源规模质量优势和资源开放利用率上[1]。然而,当前在中国局部区域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大数据资源配置效率低、共享难、利用难、安全保障存在风险等突出矛盾。因此,为最大效率地对科技大数据资源进行采集、组织、整合、挖掘、利用、共享、销毁和保护,如何科学地对科技资源进行分类编码和分级保护就成为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在分析科技大数据资源内涵、现有科技大数据资源在分类和定级保护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尝试较系统地构建科技大数据资源分类编码体系,并根据《数据安全法》的规定,构建了分类分级思路和安全管理框架,为科技大数据资源管理和利用提供决策参考。
1 科技大数据资源内涵
科技大数据具有海量性、高增长性、多样性、时效性、可变性、价值高等大数据一般典型特征,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网络及行业大数据,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时代,科技大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资源,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驱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正成为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第一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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