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体非伦理行为理论模型构建*
2021-09-23李殿江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21年9期
李殿江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6;南京医科大学健康江苏研究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化,人群流动的日益频繁,使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有增无减,如从2003年的SARS到2013年的H7N9,再到2020年的COVID-19[2]。事件发生后,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果断采取措施,凝聚各方力量,迅速开展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然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社会局部出现了一些非伦理行为,如故意泄露感染者的隐私信息、擅自“封路”以自保等[3],给危机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伦理管理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针对本次COVID-19引发的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物伦理委员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联合声明:全球视角下的伦理考量》,强调关注一些重要的、迫切需要关注的伦理问题(如对患者的歧视行为),并呼吁各国政府采取紧急行动。尽管自2003年SARS以来,我国持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以期对危机状态下各类行为进行科学规范,但有形的法律规范很难面面俱到,如缺乏个人信息监督保障机制[4],还需要加强公共健康伦理管理,为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道德支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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