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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小舞考述①

2021-09-17李韶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李韶华(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周礼•乐师》所掌“六小舞”不仅是《周礼》乐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关涉三代乐舞仪典的具体内容与形式。尽管历代经学家对小舞的概念界定、区分标准及其与大舞关系等问题皆有讨论,使其总体面貌已较清楚,但疏漏不明之处依然不少,尚可商榷与补充。更有当代学者因《周礼》行文矛盾、文献无考而将其嗤为虚妄。鉴于此,本文拟在对前贤成果择善而从的基础上,参以己意,辅以传世文献之外的出土资料,以期考述《周礼》小舞之渊源,钩稽大、小舞,并对历代经说所论舞分文、武问题加以重新审视。撰此文,以求教于雅正君子。

一、《周礼》小舞问题概述

“小舞”一辞,见于《周礼•乐师》。经云:“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郑玄注:“谓以年幼少时教之舞。”贾疏曰:“对二十已后学大舞”。[1]793据疏之言,则所谓“小舞”乃是乐师教授国子学习的与大司乐所掌六大舞相对而言的六种舞,因其舞者年龄在二十岁以下较《大夏》等舞者为小,故有此称。但此为郑玄引《礼记•内则》“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2]1471所言,《周礼》对小舞何以为小并无明确定义。

乐师所掌教小舞有六,见于其他先秦文献者有三:羽舞、干舞、旄舞。《左传•隐公五年》记载:“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杜注:“执羽人之数。”[3]《公羊传》记载:“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4]依传言,则万舞亦可执干而舞。旄舞,据文献所言当为持旄牛尾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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