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
2021-09-16
清华金融评论 2021年5期
◎ 国务院发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改革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三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六是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 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旨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关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年来通过推进商事制度等改革,市场主体数量在“十三五”期间新增6000多万户,增强了经济活力和韧性,促进了大量就业。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尤其要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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