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行动视域下的公民素养培育
2021-09-16龙东
理论观察 2021年4期
龙东
摘 要:现代社会进入全球化风险社会后,社会治理理念和模式也将进行创新与变革。合作行动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将公民纳入到了由政府、组织等多元行动者构成的合作组织体系之中,对公民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作行动中的公民应具有公共精神、责任意识、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等,政府与组织从提升公民的合作意识、加强合作文化建设、建立合作行动的教育模式、健全合作行动的组织体系等方面进行反思和改革,做好公民素养的培育,让公民真正成为合作行动体系中的行动者。
关键词:合作行动;公民;公民素养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4 — 0068 — 0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現代”。在社会治理模式上,工业社会以为国家及其政府为中心,国家及其政府被视为治理职能的承担者。随着人类进入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人们的行动既受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规定,也受人的共生共在的目的性所界定。面对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唯一的选择就是合作行动。〔1〕合作行动是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多元行动者组成合作体系,行动者自愿、平等的参与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及公民被纳入到合作行动体系之中,改变了传统社会治理中国家及政府是唯一行动者的模式,行动者变得更加多元化。当下社会领域的不断融合,公民的合作关系在一切生活领域中已经开始生成,合作行动作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方式与态度,需要公民的自觉认同与积极参与,如果公民没有良好的合作素养,合作治理就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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