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生态智慧(二)
2021-09-14王杰
月读 2021年9期
王杰
上一期讲的是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下面我们来看看道家、道教、法家关于生态的论述。
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也是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家所向往的“至德之世”、理想社会是什么呢?
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为人生的基本归宿,反对人类用强制暴力的方式对大自然进行破坏。老子还说“上善若水”,民间有句谚语叫“欺山不欺水”,就是说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人们为了生存,暂时“欺骗”一下山作为权宜之计。我们用牛山来举例,“牛山濯濯”,即便斧斤伐之、牛羊牧之,只要注意保护,不再任意砍伐和放牧,牛山的草木还会渐渐茂盛起来。然而,水则是另一种特性。一旦下大雨、发洪水,则会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的灾难。每一次水灾给人类带来的有形、无形的损失都是巨大的。可见,因循水的生态特性,才能“行其所无事”,这是老子提供给我们治理自然问题的重要智慧。
《老子·第八十章》描述了老子心目中“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状态,“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我们这里不对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进行评价,只是说在老子构建的“理想国”里,看出他崇尚人与天地万物整体和谐的自然观,他要求统治者取法天道,顺应自然,不事扰民,实行“无为”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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