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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法与女权保护的思考

2021-09-13谢云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1年9期
关键词:婚姻法思考

谢云

摘要:与以前的婚姻法相比,现行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维护进行了改进,完善了原有婚姻法,有利于社会的有序发展。本文件主要讨论女性的财产权保护、女性的人身权保护、女性的婚姻自主权保护、女性在家庭中平等权的保护等,从几个角度来分析了婚姻法与女权保护的关系,完善了婚姻法中女性权益的保护条例,包括照顾、补偿、赔偿和帮助等。

关键词:婚姻法;女权保护;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关系和意识形态发生了变化。因此,婚姻法要结合时代发展特征,作为保护人们合法权益的依据。在婚姻法和女权保护上加强研究非常重要,婚姻法的有效发展需要女性、权益两方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从女性权益方入手,这是婚姻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关键。婚姻法优化和修复只能通过促进女性权益的保护力度。

1.关于女性的财产权保护

增加对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体现在财产权的保护上,增加对婚姻法中女性财产权的保护内容,强调婚姻法在当下的主导地位。保护财产权的条件,现婚姻法主要保护婚后财产的分割、婚姻保护关系中财产的处置等。首先,为保护女性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婚姻法明确界定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器件,双方获得的资产包括奖金、工资和营业收入,除了标记由一方获得的继承财务外,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实际劳动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和活动成果收入,大部分由男方持有,婚姻法对此进行了重新界定,实现了财产的合理界定,更倾向于更好地保护双方财产。第二,关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上,现婚姻法认定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可以依法保护女性的财产权。此外,男子必须承担其养护妻子的责任,如果对方不履行此职责,则可以向法律寻求帮助。此外,现任婚姻法还规定了双方债务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各自所有,那么其中一方有债务负担,而有第三人也知道此情况,则由负债一方清偿,这种方法的目的是避免给女性造成财产损失。在婚后财产被分割的情况下,婚姻法更强调保护弱者或无辜者。现实生活中对弱者和受害者的照顾即对女性的照顾。目前婚姻法的实施是基于保留原婚姻法以保护女性的财产权原则上,增加了请求补偿的原则。一方在照顾老人和儿童方面付出更多精力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女性对婚姻的隐含贡献更大,处理婚后财产时应考虑女性对家庭的贡献。

2.保护女性的人身与自由

女性在家庭中人身权主要是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和婚姻自主权。女性易受伤害,因此是家庭暴力和虐待的主要受害者,婚姻法更强调保护女性免受家庭暴力和虐待。婚姻法明确规定,对于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按照公共安全处罚的有关规定,对施暴者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况特别严重,构成人身伤害罪,则必须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对于社区、工作单位、警务机构等多次调解后还不悔改的,必须着重处罚。如果已经证明调解的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处于危险之中,则必须尽早准予离婚。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案中,女性可以依法向暴力施加方提出赔偿,并确保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恢复不足的情况下不被遗弃。同时,新婚姻法坚持维护女性的权利,如结婚后不得在女性名字前面冠夫姓的规定。女性有自由恋爱和自由选择婚姻,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解除婚姻,任何人不得强加干涉。

3.关于女性在家庭中平等权的保护

平等、文明的家庭成员关系是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关键,也是社会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封建礼制的影响下,女性在家庭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在经济地位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男女平等观念在我国的有效实施。婚姻法目前正在做类似的调整来解决这个问题,婚姻中男女地位的规定中表明,我国婚姻法提倡男女之间的自由和平等,并坚持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的制度规范。并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规定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权利,包括女性财产、参与公共活动的权利和姓名权,这说明婚姻在行使上述权利时的关系也是平等的,保证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地位。以平等的财产处置权为例,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其余不明确确定的资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此类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自主意识增强。意识到这一点,女性对参与公共活动的平等权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组件家庭之后,女性通常面临着家庭其他方面的压力,无法提供足够的时间和条件给其他社交活动。针对这种情况,现婚姻法增加了女性的相关保护,加大对家务劳动限制女性社会活动这一问题的解决,夫妻双方有同等的自由参与其他活动的研究工作,对方不干预此事。例如,女性建立自己的家庭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参与培训班等,丰富自己的心理世界,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付出精力以達到社会活动与家务劳动之间均衡的目的。

4.促进了女性婚姻观的转变

我国古代封建婚姻对后世的婚姻观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封建婚姻观念和父系社会观念对很多女性婚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在公布和调整婚姻法的过程中,女性逐渐感受到平等和自由,通过自由恋爱选择婚姻。在婚姻之中女性还可以注意个人职业发展,平衡家庭和个人发展。同时,在受婚姻法对房产分割的规定中,女性也可能更重视合伙人的个人参与能力,以增加婚姻中女性的各项权益保护。此外,婚姻法保护女性的人权、财产、自由、平等等,使女性及时防止损害,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5.结语

综上所述,婚姻法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强调女性权益的保护,实现了传统婚姻观念的突破。在个人权利、财产权、婚姻自主权和婚姻存续状况的保护方面有适当的规定,女性合法权益关于个人权利、财产权利、婚姻自治和婚姻状况等。但是,目前的婚姻法仍然有一些缺点。例如规定举证责任方面,如果女方寻求法律保护,就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但具体的取证程序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林冬晴.关于婚姻法与女权保护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9(06):222.

[2]吴霞.关于婚姻法与妇女权益保护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8(24):2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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