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承接下放审批项目的有效性探讨
2021-09-13王赵娟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7期
王赵娟

摘 要:随着我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政府在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也逐步深入。随之而来承接下放的审批数量也逐渐增多。在承接下放审批项目的过程中,要做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性,加强两者之间交流的效率,地方政府要根据自身的能力去承接一些审批项目。
关键词:地方政府;下放审批项目;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48
地方政府要能够规范使用审批权限,对承接下来的审批事项确保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地方政府在承接下放审批项目时,要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来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审批项目能够规范地运行。
1 改部门下放情况
在我国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就制定出了相关的改革政策,要求减少和下放一些审批项目,对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审批进行适当地减少和下放,减少一些不合法的行政性的收费项目和政府的一些项目资金的投入。就四川省而言,2013年以来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进行对接,对2011年省政府公布保留的47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4次清理,四川省目前省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73项。如图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想要贯彻地方政府承接下放审批项目的有效性就要依靠各地区,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連接,落实各部门的衔接工作,在后续的工作中能够进行持续性的监督。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体系的改革,加快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把推进地方政府的下放审批项目改革作为首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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