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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中国沿海海盗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走私贸易研究

2021-09-13廖梓蔚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7期

廖梓蔚

摘 要:17世纪20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与中国政府求商不成的情况下,被迫依靠沿海的海盗开展对华走私贸易。而这些海盗对公司经营的走私贸易既有合作也有制约,双方关系十分复杂。

关键词:荷兰东印度公司;走私贸易;中国海盗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14

关于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为“荷印公司”)与中国海盗的关系,上世纪的研究在明代海洋贸易的框架内将海盜定位为商人,考察荷人在框架内的角色,如林仁川的《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以及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他们都强调了荷兰人的海盗行径对中国沿海贸易的破坏。进入21世纪,有学者研究明末荷人与中国东南海盗的交往历史,如徐晓望《晚明在台湾活动的闽粤海盗》(《台湾研究》2003年第3期)、陈思《论1622-1625年间福建大海商李旦与荷兰殖民者的关系》(《闽台文化研究》2016年第2期);也有关注料罗湾海战中荷人与中国海盗的动态,如任志宏《从料罗湾海战看十七世纪中西方海军实力的差距》(《国家航海》2011年第1期)、甘颖轩《中国海盗与料罗湾海战》(《海洋史研究》第九辑2016年7月)等。另外陈博翼在《月港到安海——泛海寇秩序与西荷冲突背景下的港口转移》(《全球史评论》2017年第01期)荷人与中国海盗的互动中探讨海港地位的升降问题。

海外研究则有美国学者欧阳泰的论文《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中国海盗》(《海洋史研究》(第七辑)2015年版)探讨荷人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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