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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中突发事故的正确应对措施

2021-09-13许清林

中国水运 2021年7期
关键词:应对措施

许清林

摘 要:作为一名引航员,虽然对所引航水域的水文环境了然于胸,但船舶在航道或港池内偶尔会突然出现主机/舵机故障、碰撞、搁浅等等突发事故,这些事故无法做到完整的預判,需要引航员准确辨别和正确应对,迅速化解进一步的风险,尽量做到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关键词:引航;突发事故;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U6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07-0115-03

2021年3月23日,“EVER GIVEN”(长赐)轮在苏伊士运河中发生搁浅事故,造成“世纪大堵船”,业内外人士对搁浅的原因和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激烈的讨论。3月29日,在主航道搁浅了将近一个星期的“长赐”轮才得以脱浅继续正常航行,苏伊士运河才逐渐恢复正常的船舶通航。这次搁浅事故的事发突然让人始料不及,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影响也是深远的。我们从这次事故中也看到了对船舶引航中突发应急情况正确处理的重要性。下文分析主机失控、舵机故障、碰撞、搁浅等船舶引航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的正确处置措施。

1主机失控的处置

1.1主机失控的判别

引航过程中,引航员应密切关注主机的运行情况。当发现主机仪表指示异常,主机声音异常或者航速无故下降时,应立即查核主机工况。若确认主机故障,立即通知船方,并采取应急行动。

1.2主机失控后的应急操作

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若船舶的主机出现故障影响到船舶的控制、操纵,此时应立即向VTS报告,并让船长向全船发出主机失控的警报,所有相关船员按船舶应急预案就位。同时利用VHF向周围船舶发布本船主机失控的动态警告,联系并要求有关船舶做好主动避让本船准备。更改本船AIS的状态设置为失控,督促船舶正确悬挂、显示主机失控的号灯、号型,如有必要鸣放警告声号。时刻保持与机舱联系,了解主机故障原因,积极配合轮机员修复主机。根据当时船舶的运动状态、主机修复时间,所在水域交通状况及风流情况来确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命令船头双锚应急准备,人员就位,做好随时抛锚准备。如当时条件允许,则可以利用船舶的余速控制配合操舵来先行将船舶避让开主航道,使船舶尽量远离危险水域。在适当的时机选择水下无障碍物处对船舶采取应急抛锚的措施。如果失控船舶必须紧急停船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我们可选择抛双锚的应对措施。抛双锚能使船速快速下降,但既要做到不断链又能起停船作用,则须根据船舶种类,惯性、当前航速,和与危险物标的距离危险程度来判断锚链的长度,一般先抛单锚1节甲板或入水,根据当前水深情况,逐渐送出1.5或2倍水深锚链。采取刹住拖锚制动。注意正确选择抛哪边锚为第一只锚尤为重要。如果我们需要船舶左转则先抛左锚,右转则先抛右锚。然后再抛第二只锚,拖双锚减速至停船。时刻注意锚机和锚链情况。待船速有所下降可适当松长锚链以增加锚的抓力。如船速较快,距危险物很近则不论有无断链丢锚的风险都应立即抛锚紧急停船。如船舶装有侧推器,也可配合侧推器来控制船舶进行转向,同时,立即申请拖船的协助。

如果船舶主机失控时已有拖船在协助,则可借助拖轮来操纵船舶先行远离主航道等危险水域。迅速要求船舶进行主机故障情况的检查,若该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可择地抛锚、指定锚地抛锚待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向相关部门汇报。船舶在狭水道航行或者靠离泊时发生主机失控往往会造成搁浅,船舶碰撞或者碰撞码头等次生事故。在损失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引航员必须果断地向船长提出减少损失的操作选择。宁可丢锚来避免搁浅,宁可搁浅来避免碰撞,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2舵机故障的处置

2.1舵机故障的判别

在引航过程中,舵角指示器、操舵仪工况是引航员需要密切给予关注的,当发现船舶运动异常或舵角指示器指示异常时,应立即让船长查看舵机。检查舵机是否正常工作。如确属舵机的故障,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2.2舵机故障的应急操作

如果船舶在引航过程中发生了舵机的故障影响到船舶的转向操纵,此时,引航员应立即向VTS报告,要求船长向全船发出舵机失灵的警报,组织人员检查故障原因,抢修舵机。同时利用VHF向周围船舶发布本船舵机失灵、船舶失控的动态报告,提醒来往船舶注意安全,及时将本船AIS的状态设置为失控,并督促船舶正确悬挂、显示船舶失控的号灯或号型;在必要时配合鸣放警告声号。

舵机出现故障后应立即降低船速,让船舶转换到应急舵系统来操控船舶。如果遇到应急舵无法正常工作,则应命令船舶立即停车在必要的时候倒车来将船舶尽快停住。引航员根据当时船舶运动状态并结合所在水域的交通状况和水域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如当时情况允许,介于此时船舶尚有余速,要利用一切可用手段(如船舶装有侧推器)配合使用把定船舶的航向,趟航或漂航等待修复舵机。若当时情况紧急,有搁浅碰撞危险等等,只能倒车和抛锚紧急停船,避免损失扩大。同时立即申请拖船给予船舶脱险以必要的协助。

如船舶舵机失控时已有拖船进行协助操纵,则可指挥拖轮将船舶拖离主航道的危险水域或者情况允许可直接靠泊位。立即配合船长查看舵机故障,若在短时间内无法保证修复,先将船舶拖至合适的锚地进行抛锚同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碰撞应急处置

3.1碰撞危险的判断

在引航过程中,引航员应利用一切可用手段密切关注本船及周围船舶的动态,根据天气条件、交通情况及本船雷达、VHF等设备及时调整本船运动姿态和控制船位、航速。运用良好的操纵避碰知识、技能,及持续的观测,有效判定来船碰撞危险,及早采取避让行动。若发现来船与本船有碰撞紧迫危险局面,立即采取船舶碰撞应急操作。

3.2碰撞前的紧急措施

当被引船已无法避免碰撞时,首先应及时采取停车、倒车、抛双锚或借助拖船等措施降低航速;其次,迅速且正确进行转向操纵,尽量避开重要部位同时也要减小碰撞角度以此来降低碰撞带来的损坏;最后,对全船广播并鸣放警告声号,提醒本船人员注意以及做好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3.3碰撞后的应变措施

(1)当被引船舶发生碰撞后引航员应立即向港口VTS及引航站报告,利用VHF向周围的船舶发布本船发生碰撞的航行警告。

(2)同时向全船广播本船发生碰撞的通知。启动船舶碰撞应急响应程序,所有船员各就各位。若船舶碰撞发生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的时候,还需要将甲板的照明灯打开。迅速配合船方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碰撞受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油污染状况及所需的救助要求,查核有无进水,评估对船舶稳性和浮性的影响是否会危及船舶、货物、船上生命安全。

(3)若船体破损进水,应组织排水和堵漏;如引起火灾或油污染,应按火灾和油污应急部署处理;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

(4)保持与对方船舶联系,了解掌握碰撞概况、受损情况,共同采取有利于减小损失的应急操作。如一船撞入对方船体时,双方应时刻保持联系,共同采取一切应对措施以减小损失,不可盲目将其分离,应视情况慢车顶住他船 ,缓解他船破损部位进水的速度,尽量操纵船舶使破损处置于下风下流一侧。为他船的救援争取更多时间;如有必要可抢滩。如情况允许,积极主动地为对方提供一切可行的救助。

(5)对事故现场水域持续监控,及时地发布航行警告,报告VTS并根据VTS的指示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工作。

(6)引航员协助船方做好事故记录和碰撞事故处理及相应文档、证据保护,如碰撞双方互相交换船名呼号、船籍港、目的港等有关信息,进行碰撞责任通知书的编制工作。

4搁浅应急处置

4.1搁浅的判断

一般在船舶引航过程中,我们要时刻注意船位的控制,严格按照预定方案中的航线航行,密切瞭望,充分利用好灯塔、陆标等及时核对船位。航行中由于外界条件,本船设备性能发挥的影响或一些突发情况,船舶可能偏离原计划航线或航道,此时应警惕有搁浅危险。在引航中当发现被引船舶的速度突然急剧下降抑或是感到船体有异常振动、声响时,应立刻有所警觉:是否船舶发生了搁浅。会同船长一起立即利用一切手段(如雷达,物标,浮筒和电子导航系统等等)判断船位,当船舶航速下降为零时,确定船舶是否发生搁浅。

4.2搁浅前的紧急措施

当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现搁浅无法避免时,我们应根据船舶所属的航行水域,通航情况和船舶类型特性等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若对周围航行水域的地形地貌和水底类型了如指掌,应立即停车,倒车。适时抛双锚来降低船舶航速,尽量减小船舶搁浅程度,减少船舶损失。

(2)如不明当时水域情况,应立即停车,避免盲目用车,以免造成主机的损坏。

(3)根据当时的船舶动态,尽力操纵船舶航向与险滩垂直。避免船尾搁浅。

4.3搁浅后的紧急措施

(1)当确认船舶搁浅后,向VTS和引航站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利用船上的VHF等通信设备向水域附近的周围船舶发布本船的航行警告,将本船AIS状态及时更新。同时,显示、悬挂搁浅号灯及号型,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时还需将甲板照亮。

(2)综合评估搁浅事故的损失情况。检查船体结构、设备的受损情况,测量油舱、污水舱判明是否造成舱体破损,预防可能会发生的船舶油污染事件。

(3)搁浅情况未判明前不能盲目动车脱浅。迅速组织、配合船方人员对船舶周围的水深进行测量,以便确定搁浅程度。测量船舶吃水数据时,应记录当时的时间、潮高以及海况等情况。船体部分搁浅时如发现某部位搁浅后的吃水大于搁浅前的吃水,又大于舷边水深,则表明该部位未搁浅。如搁浅后的吃水小于搁浅前的吃水,则表明该部位已搁浅,且搁浅后的吃水与搁浅前的吃水差异越大,表明搁浅越严重。如搁浅部位的吃水小于舷边水深,表明此处船体搁在海底突出物上;如搁浅部位的吃水大于舷边水深,说明此处船体陷入海底。探明触礁或搁浅部位的海床底质以及船舶发生触礁或搁浅的部位,还需要查阅相关的航海图书资料,准确掌握附近海域的潮汐水流信息。

(4)根据搁浅数字计算损失浮力和脱浅拉力,地质情况和潮汐情况进一步确定脱浅方案。如搁浅较轻,情况允许下,可自行脱浅操作或候潮配合拖轮脱浅;如搁浅情况比较严重,可使用锚、缆绳、压载舱注水和拖船等将船舶固定防止避免船舶偏转,向岸漂移和墩底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并等待外界的救援。

5结语

引航过程中船舶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情况,给船舶的引航操纵带来困难。提前制定好相应的处理和化解危机情况的正确流程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擴大,避免船舶、货物等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采取正确、及时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对引航员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孙志俊.引航过程中船舶主机失控的预防与处置[J].中国设备工程,2020(21):174-175.

[2]佘浩.引航中失控船舶的应急拖带分析[J].珠江水运,2020(21):75-76.

[3] 王德立.浅谈船长在引航时对船舶安全的重要性[J].珠江水运,2021(08):93-94.

[4]蔡飞飞,葛海梁.基于角色定位的驾驶台管理系统在引航中的应用[J].世界海运,2021,44(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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