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政府监管与环境信息披露
2021-09-10王天天苟晓
国际商业技术 2021年10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
王天天 苟晓
摘要: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政府和企业应当重视环境信息披露情况,通过政府监管和公司治理微宏观的协同推动,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关注程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中国的目标。
关键词:公司治理;政府监管;环境信息披露
中国经济发展在实现转型中,也面对了严峻挑战。环境污染现象的接连不断发生,引发了政府对环境问题的越发关注。环境信息披露是政府为督促企业进一步披露环境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管的有力途径之一。2018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
衡量企业是否达成环保要求,是否积极披露环境信息是基础且关键的一个衡量标准,目前学者对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比较多,但是将两者结合,进行综合研究的较少[1]。本文从外部宏观监管和内部微观治理角度出发,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下政府监管与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监管强度加大,能否促进企业更积极地披露环境信息,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指标又有什么影响这些是本文想要讨论的问题,以期通过研究公司治理、政府监管和环境信息披露的联系,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引导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推动国家实现美丽中国的生态目标。
一、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范围较小
目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仍以自愿为主、强制为辅[2],强制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环境信息,其余上司公司均自愿披露环境信息,即“不披露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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