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民商法法律责任互补分析
2021-09-10王海宇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11期
关键词:经济法
王海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市场自发的经济调节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已经都不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今天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而混合经济模式发展的两个产物就是民商法和经济法,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又密切相关,两者之间的互补使得经济发展更加多元。因此,在本篇文章当中笔者将对二者的法律责任关系进行分析,对二者的差异性和互补进行深度探究,从而更好的发挥出二者的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民商法;法律责任;互补分析
在当今社会当中每个人的行为和社会的稳定都需要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而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大环境之下,处理社会经济问题两部重要的法律就是经济法和民商法,这两者在经济的发展当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和民商法都是从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角度相互补充,民商法使得社会整体的利益保护更加全面,而经济法则是对个人利益进行保护,个人利益得以保护则社会也会更加稳定,所以二者是相互补充的。
一、经济法使用法定责任对民商法中的约定责任进行弥补
主体之间民事行为的平等需要依靠主体自身的想法来进行表示,通常情况下是缔结条约各主体之间如果违反约定需要通过约定来对责任进行确定。因此,民商法律实质是一种约定的责任。和民商法律相比较来说,经济法律大多都是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因为经济法属于公法具有强制性,这也就在很大的程度上对民商法的不具有强制性的缺点进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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