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对文艺作品演播的功用刍议
2021-09-10刘颖
新闻研究导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表演艺术
摘要:文艺作品演播是播音主持艺术的核心能力之一,是对散文、寓言、诗歌、童话、小说、广播剧、影视配音等文学作品进行有声表达和再创作。在文艺作品演播过程中融入表演学艺术元素,对提高创作主体的业务水平,提高其理解力、感受力、想象力、鉴赏力及演播作品的质量都大有裨益。本文从艺术学、表演学理论入手,分析文艺作品演播的一般规律以及经典作品实践,挖掘舞台表演与文艺作品演播的相互联系和表演学中值得借鉴的理论、技巧,旨在为文艺作品演播能力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表演艺术;文艺作品;演播;播音艺术;艺术功用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03-0141-02
一、引言
文艺作品演播,“指利用艺术语言表达的各种手段将文艺作品的文字语言变为有声语言,使之艺术地体现或再现出来,通过广播电视发射传达给受众的创造活动”。[1]演播的内容主要是各类体裁的文艺作品,相当于表演艺术当中演员驾驭的台词。在表演艺术中,演员除了台词外,还可通过肢体动作、眼神等手段对艺术创作进行辅助,甚至可借助灯光、舞美来帮助表现。但文艺作品演播,更多依赖创作主体的声音,所以如何丰富文艺作品演播的表现手段,如何增强创作主体的表达技巧和语言表现力十分关键。表演艺术中演员增强语言感染力的独特技巧和方法,都可以为文艺作品演播所用。
二、表演艺术与文艺作品演播的共通性
表演艺术是演员在舞台或镜头前向观众进行艺术表达的艺术形式,它更多是“表现生活”“再现生活”,而文艺作品演播则是播音员在话筒前向听众“介绍生活”“描述生活”,两者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贴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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