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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促进了企业创新吗

2021-09-09李丹,迟昊

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李丹,迟昊

摘要:近年来,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产生的争议不断,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能否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成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基于此,从企业创新的角度出发,选取2007~201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发现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有利于企业创新,并且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都有提升。进一步的机制检验发现,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可以通过“内部金融市场”机制、“监督效应”机制促进企业创新,而“掏空效应”机制则会抑制企业创新,三种作用机制中“监督效应”的作用最为显著。

关键词:大股东;定向增发;企业创新

文章编号:2095-5960(2021)02-0041-10;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自2006年证监会正式推出定向增发以来,定向增发凭借其发行门槛低、定价灵活、程序简单、效率高、费用低等特点,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主要形式。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对象可以分为仅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仅为机构投资者、既有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又包括机构投资者三大类。[1]其中,大股东是企业定增中的主要角色,既是决策者又是增发对象,会对企业定向增发的效率和效果产生重大影响。[2]

学术界对于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对企业价值影响的讨论尚未得到一致的结论。持肯定观点的学者认为大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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