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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在报刊出版企业 的应用与应对措施

2021-09-09李婷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27期

李婷

摘要:财政部于2017年7月印发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财会〔2017〕22号)(以下称新收入准则),按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非上市企业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时间、计量原则及列报方面产生了较大变化,对报刊出版企业业务活动、财报项目、信息披露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文章梳理了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及对报刊出版传媒企业业务的影响,并着重对新收入准则下报刊发行业务及合同变更的应用进行了阐述,并对企业实施新收入准则提出了应对措施,以助力报刊出版企业顺利实现准则平稳过渡,防范核算风险,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报刊出版企业;合同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企业会计处理发生较大变化,对企业收入确认时间、金额、列报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亦对报刊出版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助力报刊出版企业顺利实现准则平稳过渡,防范核算风险,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本文以下对新收入准则下报刊出版企业部分业务会计处理进行阐述,并对更好实施新收入准则提出应对措施,希望為同类业务提供借鉴。

一、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概述

(一)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财会〔2006〕3号)和建造合同准则建立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不再区分业务类型,且将履约义务做为确认标准。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也适用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认的收入金额(交易价格)按照非现金对价(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计,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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